索引号: | bxsjyj-2024-0020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教育局 |
信息名称: | 教师资格认定 | 主题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教师资格认定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1.需提供要件
①身份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不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籍网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③《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④思想品德和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⑤网上下载并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彩色1寸照片2张;(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⑥到指定医院(本溪铁路医院佰年健康体检中心)体检,提供体检结果(当次有效),即:《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本溪市教育局一楼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②网上办: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sso1.jszg.edu.cn/sso/
3.办理时限:30日内
4.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然后按照公告要求再到窗口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024-42811596、43889035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