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jyj-2026-0013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教育局 |
| 信息名称: | 2026年本溪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全面开启 | 主题分类: | 义务教育 学生资助 政策 |
| 发布日期: | 2026-07-08 | 成文日期: | 2026-07-08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2026年本溪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全面开启
2026年本溪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全面进入集中办理阶段。为精准适配广大学生假期办理需求,全市各县区助学服务办理机构已全面开放,我们将开启提速高效的办理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流程,让学生和家长少跑腿、零等候,全力护航本溪籍学子安心求学、顺利入学、逐梦前行。
一、基本条件
1.申请者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归属本溪市的普通高校在读或当年新录取学生。
2.申请者需被教育部备案、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正式录取;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贷款细则
1.助学贷款按年申请、按年发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无需承担任何利息费用。毕业后可享受5年还本宽限期(只还利息,不还本金),贷款最长年限为学生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贷款额度可全面覆盖学生学费、住宿费,剩余额度可用于补贴日常生活开支。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2.5万元。
3.贷款资金统一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系统优先自动划转对应学费、住宿费至就读高校收费账户,剩余资金由学生自主支配使用。
三、办理流程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的学生,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向所在学校预申请,通过后免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首贷办理: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一同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如共同借款人外出打工或其他原因等无法到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可以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由贷款学生发起贷款申请并邀请共同借款人远程授权;共同借款人查看并线上签署《授权委托书》,学生携带相关材料赴现场办理。携带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持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申请表》(未预申请者另填《认定表》)。
续贷办理: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应用程序或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线上办理,也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持身份证到原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高校回执:持县级资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证明》赴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于当年10月2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贷款方能生效。
四、咨询服务渠道
本溪市、区(县)两级教育部门已常年开通助学咨询热线,搭建常态化咨询服务平台。广大学生及家长可在每日8:00—17:00期间拨打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咨询电话,详细了解助学贷款全流程政策细节,获取专业指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