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本溪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本司发〔2026〕7号)的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市教育局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本溪市教育局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溪市教育局
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