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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发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来源:本溪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6-11 10:36: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理机构

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业务的持证人需要到原发证机构申请办理补发业务

范围

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遗失、损毁

三、资料准备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3张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签注“此件复印于原件”字样和日期、原件档案保管机构经办人签字并在签注位置加盖保管机构公章

4.《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一式2份(样表详见本通知附件,申请表除签字、日期外所有信息须填写后打印。)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也可电子照片彩打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上)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2份(样表详见本通知附件,特别提醒:除本人签名、日期外所有信息须填写后打印)。
    、受理时间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每年两批次,与每年春季、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及现场确认时间同步,具体时间请关注每年春季、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及现场确认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发。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不受理)

五、办结时限及送达方式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办结时限。与每年春季、秋季网报确认制发证书时间同步、一并下发。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发办结时限。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法定节假日、中考、高考等考试时段顺延)。
    (三)送达方式。邮寄到付和现场领取。

 

本溪市各认定机构地址、咨询电话:

1.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024-42811506

地址:平山区市府路8号 市教育局一楼

2.明山区教育局:024-43887252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滨河北路1678号明山区人民政府楼内

3.平山区教育局:024-42371399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千金路30号(市中等职业学校院内)

4.溪湖区教育局:024-43164445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溪湖东路20号

5.南芬区教育局:024-43839556

地址: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6.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024-46829466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育才街165-1号

7.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024-48832966

地址:桓仁县桓仁镇黄河大街教育园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docx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