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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通字〔2022〕60号 关于评选本溪市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的通知

来源:本溪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6-13 12:49:4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辽宁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辽教通〔2022〕29号),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开展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人选所在学校师生的意见,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要在县(区)或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中择优推荐。其它方面条件如下:

(一)三好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热心为集体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本校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讲究学习方法,善于独立思考,具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学习成绩优秀。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学生“良好水平”,体育达标;具有一定的艺术方面特长,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鉴赏评价能力。

(二)优秀学生干部

在学校或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合作能力,能出色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善于师生间的沟通和协调,能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校或班级工作提出积极性的意见和建议;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学校和班级中享有一定的威信,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信任,是同学的好榜样;其它条件与三好学生等同。

(三)三好班级条件

1.具有健康、拼搏、向上的良好班风。班级有明确目标、健全的制度,班级学生有较强的拼搏精神和进取意识,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2.具有团结、高效、奋发向上的班干部集体。班级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能独立开展工作;党、团员在班级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全班同学能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操行及格率达100%,优秀率达60%以上,无劣迹生。学额年巩固率均达100%。

4.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具有勤学好问、互帮互学的良好学风,较好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科成绩在年级组和学校均属前列,达到优良。

5.班级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全班同学能自觉地锻炼身体,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95%以上的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水平。

6.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三、评选要求

1.统筹分配名额。各县(区)及局直属单位分配名额时,要做到热点学校、一般学校、城乡学校、民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各学年段统筹兼顾。不得集中分配给毕业年级,普通中学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所占名额比例不得超过50%。

2.加强领导与监督。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的名额分配由市、县(区)教育局统筹研究后一并下达。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推荐人选的审核以市、县(区)教育局为主,各县(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评优的监督工作,确保评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3.严格评选程序。县(区)、各学校上报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前,要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经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审核后上报。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推荐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认真上报相关材料。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要分别填写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由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负责填写受表彰的班级和个人名册一份(见附件)。各类登记表和名册统一用A4纸打印(正反面打印)。

5.遴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县(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按照省级优秀评选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市级评优基础上,遴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各县(区)教育局推荐不得超过2人,直属学校每校原则推荐1人,学生数较多的学校可推荐2人。市教育局将根据省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从县区和直属学校推荐人选中择优遴选,报省厅参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请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于5月18日前上报省市评优材料,文本材料和电子稿报送至市教育局相应科室。

学前与高中科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42805940,邮箱bxjyjgzc@163.com;义务教育科联系人:张艺赢,联系电话42805919,邮箱y2805939@sina.com;高职成教科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42805917,邮箱jyjzjc@126.com;党群工作科联系人:李姝玥,联系电话42805957。

附件: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名额分配表

2.本溪市中小学三好学生登记表

3.本溪市中小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本溪市三好班级登记表

5.受表彰人员名册

6.受表彰三好班级名册

7.《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辽宁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辽教通202229号)

本溪市教育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