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3年行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全面净化教育领域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行风专项治理工作。为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现将专项治理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限
2023年7月21日——8月31日(法定工作日)
二、受理范围
1.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2.教师招聘、职称评审等违规行为;
3.教育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违规行为;
4.各类违规招生与办学行为。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本溪市教育局:42805921
平山区教育局:42371370
明山区教育局:43887230
溪湖区教育局:43170300
南芬区教育局:42554100
本溪县教育局:46810010
桓仁县教育局:48837597
2.举报邮箱:
四、举报须知
1.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2.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注: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行为,属于诬告陷害)。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如实举报反映或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本溪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