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yj-2023-0001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教育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预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预算公开
本溪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本溪市第十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本溪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本溪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本溪市教育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教通字〔2020〕17号)本溪市第教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溪市教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财务科负责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我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实有人员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本溪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 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本溪市第十三中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树立教书育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制定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有效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予以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总结上报。
(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工作目标及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三)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民主管理为重点,发挥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生活、教育、女工、宣传、文体等各项活动。
(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检查,组织教学研究,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科研活动,开展专题讨论,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六)对德育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做好师生的政治思想教育、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负责对年级组、班主任工作、值周人员的检查、考评。认真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系列实施方案》,促进师生思想转化。负责组织学生的德育考核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七)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及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后勤工作计划,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财务、财物管理制度、卫生公约等,并认真组织实施,期终搞好总结。
(八)根据上级团委和学校的工作计划,结合当代青年的特点,制订出团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认真实施。认真抓好团的思想建设。根据学校工作中心和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团员进行爱国主义、理想前途、刻苦学习、法纪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 九)协助校长做好干部的任免调职的具体行政手续和教职工的考评、职称、调配、升级、聘用、评优工作。
(十)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防盗、防火、防毒等,预防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十一)加强学校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工作,作风建设的监督责任。
(十二)负责制定本校教研课题的管理办法及课题的立项、申报、实施、阶段审议、结题等工作。负责抓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和在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十三)作好校长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负责学校对内、外的宣传,做好学校的对外联络、公关和接待工作。
二、机构设置
学校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我校领导职数:校长、书记各1人,副校长1人。
学校内设机构10个:党委,纪检委、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团委、人事室、安全处、科研室、办公室。
第三部分 本溪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溪市第十三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357.99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7.9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1357.99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126.5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4.09 万元,公用经费 42.5 万元。
2.项目支出231.4 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0 万元,其他运转类231.4 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2021年增加389.08 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教师补差,取暖费明补,课后服务费,班主任费,业务考核奖励,虚账做实单位部分。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本溪市第十三中学运行经费预算为 42.5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2年预算比2021年减少2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溪市第十三中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总金额 0 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预算0 万元,服务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 万元。2022年预算同2021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本溪市第十三中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比2021年减少 0.75 万元,下降 2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同2021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1年减少0.75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 万元,同2021年持平。
2022年本溪市第十三中学“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
2021年 | 2022年 | |
合计 | 2.75 | 2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75 | 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 | 2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 | 2 |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溪市第十三中学共有车辆1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台。
六、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溪市第十三中学2022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 0 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共 0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 100 %,涉及资金0 万元。
第四部分 本溪市第十三中学部门预算公开表
收支预算总表
收入预算总表
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
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债务支出预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类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类项目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
8.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7.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实现的产出目标和效果。按照预算形式划分,绩效目标分为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市直部门(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实现的产出和效果;项目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8.绩效目标管理: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