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yj-2024-00203 发布机构: 本溪市教育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3-13 成文日期: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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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09:25:17 【字体:

2023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本溪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精神,结合教育系统自身特点,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依法治教为重点,以行政执法为手段,深入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努力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就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教育顺利推进

1.积极构建法治建设网络,致力提高教育系统的普法效能。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构建法治建设网络,将其纳入教育整体工作中。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均建立相应领导机构,不断充实调整以校长负责制为主的普法工作组,形成了职责明确、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为全市教育系统创建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法律支持,保障学校依法决策、依法治校。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致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公权意识和服务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校长培训、教师职前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加强师资培训,定期发动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先后转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关文件,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按要求做好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推动普法教育落到实处。

3.加强对广大教师的法治教育,致力提高教师的公职意识。一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法治教育,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先后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杜绝有偿家教、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二)坚持法治为民,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落实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制度。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由专人负责信访工作、依托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做好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例如在12345平台办理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认真负责,经梳理,2023年以来,我局共接到12345市长热线287件,办结率100% ,满意率98.38%,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二、坚持统筹推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完善规章制度,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全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

1.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促进全市教育政务信息共享。积极清理审批审核事项,压减手续,特别是关于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审批手续,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延伸;不断完善教育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权从法出、权依法使、权由法管,推进教育系统事权规范化、法治化,依法做好下放职权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

2.严格执行教育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执行重大教育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及时规范进行报备;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规范决策机制,把法制机构审核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重要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能提交领导班子集体决定,保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4.加强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工作,法律顾问为局领导班子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参与修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开设法制讨论,解答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工作。

5.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公开。以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为政务服务核心,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以本溪市政府网为平台,及时发布教育要闻、教育法规政策和工作动态,对学生就读、教师招考等涉及广大师生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通关注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今年,通过官网、微信群等形式,形成了广覆盖的正面舆论主阵地,确保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大局稳定。

6.加强文件的制发和管理。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规定,对一般性文件的制定做到了严格审查,由相关科室负责起草,办公室审核把关,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签发,再正式发文。

7.高度重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合理分解、依法办理的原则,对每份建议和提案及时予以回复,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办理好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推进、不断完善。

(二)突出重点,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

1.严格民办教育机构准入,落实民办教育机构登记及年检制度。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指标,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方向、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等进行考核评分,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机构限期整改,并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2.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案卷评查。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和规范公示方式“三项制度”的落实,制定市教育局包容审慎免罚清单

(三)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强化法规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一是充分发挥校园主阵地作用,利用课堂主阵地、“宪法进校园”、“宪法宣传周”等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法、懂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师生法律意识。二是通过政府网站、电台等媒体进行法规宣传,提高公众意识。三是以集中培训的形式开展学习宣传。今年重点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了培训学习,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落实法治课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我市中小学校均分阶段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同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系统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足开齐法治课,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课和思想政治课在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法治课与其他学科的融合,充分挖掘各学科的内在思想,实现法治思想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

3.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法治教育入脑入心。将防治学生欺凌、建设平安校园做为2023年工作重点的同时,还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转化工作,利用在工读学校成立的本溪市未成年人管护帮教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截止到目前,共计对18名涉罪未成年人从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文化学习、技能培训等各个方面开展教育活动,使其感受到法治社会的温暖和关爱,提升对法治的信仰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信心,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弱势青少年的良好氛围。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体制还不健全;法治学习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流程、执法文书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等。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2023年市教育局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普法规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将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报告。

具体表现为:一是扎实推进局机关学法常态化。持之以恒学好党章和党内法规,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运用,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尊崇党章,遵守党内法规。二是抓好教育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有效组织开展《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组织评估检查的方式,监督学校对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下一步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强化法治教育。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培训、教职工学习和学生德育教育的重点内容,提前研讨谋划、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施教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依法行政。

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加强重大协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印发及管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政务信息的透明度,推进教育系统的廉洁廉政建设。分层分类强化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增强教育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

(三)严格依法治教。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章程备案规范管理,继续加强对学校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完善我市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充分利用资源,联合开展对全市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充实法治副校长队伍。

(四)加大监督考核力度。

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和措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法治建设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各级监督机制,提高基层依法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