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yj-2023-0017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教育局 |
信息名称: |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相关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3-08-24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 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一: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本溪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发现,本溪市大部分市直部门既没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二、 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整改措施
(一)每年年初,市教育局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市教育局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市教育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论述,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思想认识。
(二)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组织各学校结合《本溪市教育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工作计划》,特色化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三)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扎实推进植树工作,累计植树9.3万余棵,参与师生1.4万余人,绿化面积近2.6万平方米。结合学校教学计划,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团会、纪念日活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形式展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年8月30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