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jyj-2026-0010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教育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1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6年 |
| 发布日期: | 2026-04-16 | 成文日期: | 2026-04-1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1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娜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强化校园霸凌法治化宣传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你对我市校园安全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专题研讨,结合教育系统本职工作,对你的建议逐项梳理、细化落实举措。
一、强化统筹引领,健全校园霸凌法治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各校均成立欺凌治理委员会,主动对接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细化校园霸凌法治化宣传教育职责分工,推动形成“教育牵头、部门协同、学校主责、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干预、应急处置、教育惩戒等制度,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确保宣传教育各项举措直达校园、落到实处。
二、聚焦核心目标,精准开展分层分类法治化宣传教育
一是明确宣传重点内容,聚焦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校园霸凌的相关规定,重点解读校园霸凌的法律界定、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实施霸凌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以及学校、教职工、家长在校园霸凌防控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让“霸凌即违法”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是实施分层分类宣传,针对小学高年级至高中不同学段学生认知特点,通过主题班队会、短视频、手抄报等载体,开展差异化宣传教育。小学阶段侧重行为规范和自我保护教育,通过通俗语言讲解霸凌危害及求助方式;初中阶段侧重法律常识普及,明确霸凌行为的违法后果;高中阶段侧重法治观念培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自觉抵制霸凌行为。同时,将教职工和家长纳入宣传范围,实现宣传教育无死角。
三是创新解读方式,摒弃生硬说教,结合青少年易懂的案例解析、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款转化为具体可感的现实场景,让青少年清晰知晓“什么不能做、做了有什么后果”,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丰富宣传形式,构建校园内外全方位宣传教育体系
一是深化校园宣传教育,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反校园霸凌法治课”,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目前我市已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均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选派骨干人员担任,每学期定期走进校园,通过鲜活案例讲解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精神。同时,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屏、公众号等载体,定期推送校园霸凌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及求助渠道,营造“反霸凌、守法治、护成长”的浓厚校园氛围。
二是拓展家校协同宣传,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一封信、家校群等载体,向家长普及未成年人监护法律责任,引导家长重视孩子行为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主动关注孩子校园生活,及时发现并干预霸凌苗头,构建家校协同、同向发力的宣传教育格局,筑牢校园霸凌防控家庭防线。
三是强化阵地融合宣传,将校园霸凌法治化宣传教育与“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活动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反霸凌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让学生在参与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本溪市教育局将以你的建议为契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教育本职、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强化校园霸凌法治化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校园霸凌防控体系,切实预防和减少校园霸凌行为发生,守护全市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为平安本溪、法治本溪建设注入持久教育力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校园霸凌、护航青少年成长的良好局面。
再次感谢你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今后,我局将持续关注校园霸凌法治化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举措,如你有其他更好的建议,欢迎随时向我们提出,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落实。
本溪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