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jyj-2025-00087 发布机构: 本溪市教育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本溪市2025年春季学期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师行为规范
发布日期: 2025-03-18 成文日期: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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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溪市2025年春季学期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14:10:04 【字体: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民办学校:

为切实弘扬教育家精神,塑造良好师德师风,进一步巩固我市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现将《本溪市2025年春季学期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情况请于3月21日前反馈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42805921,邮箱:bxsjyjgfb@163.com)

附件:1.《本溪市2025年春季学期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2.《师德规范明白卡》

3.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

 

本溪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

 

本溪市2025年春季学期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综合治理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扎实弘扬教育家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核心,通过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格监督管理、严肃追责问责,全面整治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及师德失范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二、工作目标

1.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2.坚决遏制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形成“不敢补、不能补、不想补”的治理态势。

3.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持续促进教育公平。

三、治理重点内容

(一)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

1.组织、要求学生参加线上、线下有偿补课或学科类校外培训(自习);

2.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或学科类校外培训(自习);

3.以托管、思维训练、素质拓展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

4.推荐、诱导学生参加线上、线下有偿补课或学科类校外培训(自习);

5.为校外培训机构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6.与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勾结牟利。

(二)在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和渠道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等;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5.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6.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7.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宴请及其他消费性活动,向学生推销小饭桌、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8.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日常教育管理

1.常态化学习制度。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第一标准,把师德师风常态化教育学习与学校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教研科研等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内容涵盖《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省、市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等;可开展“师德大讲堂”活动,邀请优秀教师、师德楷模分享教育经验,强化正面引领。

2.压实责任强化包保。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本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压实、逐级落实落细包保责任制度,在查处违规教师的基础上,同步追究有关包保责任人责任;要组织全体教师查收《师德规范明白卡》(附件2),重温初心使命及规范要求,要做好传达落实统计,确保全覆盖

3.师德考核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将把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及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将师德表现暨教师日常表现、师德专题学习开展情况及惩处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核心指标,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4.警示教育与案例剖析。及时通报违规补课及师德失范典型案例,组织教师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讨论,深化教师廉洁从教意识。

(二)强化监督惩处机制

1.畅通举报渠道。继续公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两级举报电话、邮箱(附件3),公示于校园显著位置及官方网站;建立家长、学生、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网络,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2.常态化巡查机制。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继续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工作日夜间、周末、法定节假日等课后时间对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班、自习室、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巡查督导、突击检查等,多角度、多渠道摸排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线索。

3.从严查处问责。对查实的违规补课及师德失范教师,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管理不力的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等,纳入学校年度考核负面清单。

(三)优化正向激励引导

1.树立优秀师德典型。评选“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表彰在德育实践、家校共育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通过媒体宣传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2.普及使用智能AI。契合国家最新教育发展理念,积极倡导学生、家长普及使用DeepSeek等智能AI软件,充分发挥智能AI科技优势赋能学生课业水平提高,顺势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内驱动力,高质高效解决课业问题难点、疑点,进而推动全社会形成自学自律自强的学习氛围。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3日-321日)。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政策文件,签订承诺书。

2.综合治理阶段(322日-710日)。开展自查自纠、联合巡查检查,查处并通报典型案例;强化师德培训与警示教育。

3.巩固提升阶段(长期推进)。总结春季综合治理经验,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师德考核与监督,定期“回头看”,并为暑期专项治理做好前瞻谋划

 

附件2:

师德规范明白卡

按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关要求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个人素质提升,更好为本溪教育事业做出应有贡献,现将有关规范要求告知如下

1.不从事从业禁止制度涉及的一切师德失范、违法犯罪行为。

2.不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辅导、自习等,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及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勾结牟利等。

3.不收受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及其他消费性支出,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4.不暗示、诱导或要求学生及家长通过指定渠道及场所采购社会保险、教辅材料、报刊杂志、学习用品及订餐等,或与有关机构勾结牟利,提供有关信息等。

5.不辱骂、殴打、伤害学生,漠视或纵容校园欺凌。

6.不在公开场合传播或在网络发布不规范观点和言论。

7.规范使用文明用语,保持仪容、着装得体大方,注重为人师表。

8.自觉遵守其他职业道德规范。

 

附件3

     本溪市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

单位

监督举报电话

本溪市教育局

42805921

平山区教育局

42371370

明山区教育局

43887244

溪湖区教育局

43170301

南芬区教育局

43839559

本溪县教育局

46810010

桓仁县教育局

48837597